CQ9电子《新闻:幻象的政治》我们需要怎样的新闻?

发布时间:2024-01-17 01:58:58 人气: 作者:小编

  CQ9电子《新闻:幻象的政治》1993年首版时便已成为政治传播研究的里程碑作品,目前已出版到第九版,这么多年作者兰斯·班尼特一直致力于对美国政治、新闻、公众三者之间关系的研究。

  这是一本被划归到政治传播学领域的书,我对它关注并感慨颇深,却未必是因为它对于新闻与政治之间何种关系或者有着怎样的较量产生了多浓厚的兴趣。我对政治无知且回避,何况旗鼓相当才称得上“较量”,我并不能从这本书中参透多少现实的政治。班尼特教授对美国政治、媒体、公众三者关系的探讨。我对其感触颇深的点其实在于其中“媒体-公众”关系这条线,这本书“打破了幻象、展示的反传统主义”深深击中了我。

  我们的新闻是否客观?班尼特教授讲,正是因为新闻界奉行的客观原则导致了新闻的倾向性。记者不被允许在新闻中出现自己的声音,所以借助于政治人物来发声,倘若对于一个议题没有力量等同的另一个政治人物出来发声,新闻的这种客观性将会导致新闻更倾向于前者。

  为什么是这些稿子被选中,而不是其他的稿子?为什么某一特定的框架被采用?班尼特教授讲,新闻记者自以为的新闻自由依旧处处受限。

  我们从什么人那里获取信息,因为信息提供者的个人倾向和利益会影响记者对问题的陈述角度CQ9电子。

  班尼特认为,政治新闻中所报道的政治形象只是事实的表象,是经过艺术加工的,与一个没有任何偏见的观察家可能看到的情况并无太大差异。

  新闻戏剧化和严肃化之间也存在着矛盾。“新闻戏剧化模糊了新闻和潜在政治的现实联系。另一方面,那些不能用戏剧化方式呈现的问题可能根本就不会被报道。”

  新闻应当承担怎样的责任?这个问题从序言争议到全文结束。班尼特认为,新闻应该具有教育的责任,应该帮助公众了解目前美国发生的最重要的政治问题。班尼特的同事多丽丝为在序言中认为新闻不该承担启迪公众的责任和使命,新闻是公众自主选择的结果。

  为什么尽管民众已经失去了对新闻的信任不再关注新闻,新闻对于统治者来说,仍然非常重要?这是班尼特对于美国政治与新闻的思考。那么如今,记者已经如此不受待见,为什么公众依旧难以离开新闻。

  大一时刚入学,新闻理论课上老师问我们为什么选择读新闻;新闻史课上被新闻先驱的理想所震撼;新闻采写课上,讲导语类型时,老师让我们分别看过直接式导语和延缓式导语的案例后,问我们更喜欢哪个?我觉得延缓式导语写得可真美啊,毫不犹豫的说:延缓式导语。老师讲:你喜欢那个,以后就会写成那个。还有刚刚写稿时被批注“主观”一遍一遍求询“客观是什么呢?”

  我在回想我对新闻的判断是怎样一步一步搭建起来的呢?是怎样套入新闻写作框架的套子里?又是怎样接受新闻伦理重锤的?

  我其实也是有过一些迷茫的:既然新闻理想会让我们受伤,我们为什么需要理想?既然新闻客观性原则不能让我们走向客观,我们为何需要客观?

  新闻伦理课上,我常常心底玩笑老师为何屡屡设定伦理困境,把我们框定在里面让我们选择?我为什么不能逃避CQ9电子,为什么我是站在路口决定火车走向的那个人,而不是别人?

  后来我果然一次次陷入到伦理困境:如此残忍的事情我该不该去报道,我的报道能在多大意义上帮到她?如果不能CQ9电子,我为什么要去报道?

  既然新闻已有那么多条条框框限定了,还要多一个阅读量、转发量、评论数,究竟哪个更能说明我这篇报道是有意义的。

  这么多年,我一步步搭建起来的新闻价值评价体系、新闻专业主义和新闻理想,它们真的有用吗?班尼特教授在《新闻:幻象的政治》里没有给我答案,可是他帮我打破了,告诉我,有些东西可以不必要,倘若真的被这些东西困住了CQ9电子,不妨跳出来从另一个角度去想想。或许理想可以有,但也要触及现实,伦理可以用来思考,可不必用来困住自己。

  那倒未必。我们的信源可能也在一方面困住我们,以为很好采的采访对象本身在塑造自己借助于新闻来达到自己的利益。《新闻:幻象的政治》里讲:“处于主导地位的政治形象,一旦被民众接纳,据此采取行动,这种政治形象就能创造出一个自己的幻象世界,尽管这样一个世界从一开始根本不存在。”这个观念抛开“政治”这个限定词,颇有些“拟态环境”的意味,其实除开文中的政治人物,放到大环境下,每个懂得媒体内部运转规则的人都能操纵媒体和记者。

  这种纵的感觉来源于前段时间采访过的一个少数群体,我在他开庭时采访了他,在二审时他又转来了信息,希望接受媒体采访。我当时并没有帮他转发给媒体老师:因为感受到了纵的羞耻。可转眼一个同事便来问我要走了联系方式。

  同样的事情发生在很久之前,我在某个媒体写过一篇短的民生报道,这篇报道颇受老师赞扬,被我写进简历,后来在很多面试里被面试官问起CQ9电子。其实,说起来,并不是我文笔多么好、采访功底多么扎实,只是这个新闻主人公在采访前已经设定了自己的形象,在我问题还没问完之前,她的回答已经足够戏剧性可以撑起我的整篇报道了。我后来从来不敢提起这种纵感。

  前段时间和同事探讨到,能成为新闻的主人公本身就并不简单。惨的人未必有多惨,可是他的故事偏偏具有冲突性典型性,正好撞在了新闻价值的衡量标准上。

  班尼特在《新闻:幻象的政治》中也谈到:“而那些没能在新闻中呈现的事实和视角,不管他们对于政治世界如何重要,也不管他们对于公众有多关键,也还是不能为公众所了解。”

  班尼特教授在全书末尾给定了建议,但并不能说服我。我们觉得有些东西不该报道,有些新闻稿小打小闹没有价值。可是价值和意义究竟是怎样呢?我依然不能左右新闻如何去报道,依然无法不纵。